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雅江傳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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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文 / 郭立昌 ( 英文 ) 《 赫爾辛基規則 》是國際法協會 (International Law Association, ILA) 於 1966 年在芬蘭赫爾辛基大會上通過的一套非具強制性、但極具權威的國際準則,旨在規範「 跨國界河流 」 (international rivers) 的公平與合理利用。赫爾辛基規則是國際水法的基石,強調跨國水資源的「 公平合理利用、合作協商與不造成重大傷害 」。 《 聯合國 1997 年公約 》 ( 非航行性國際水道法公約 ) 延續了赫爾辛基規則的主要原則,進一步明確「 公平合理利用 」原則的優先性,並豐富了相關制度細節 ( 如協商解決、資料交換等 ) ; 赫爾辛基規則強調流域國不得對他國造成實質性損害,這一要求同樣成為 1997 年公約的基本義務之一 。這兩個國際公約乃是國際水法發展演進脈絡中的重要連結 。 《 赫爾辛基規則 》沒有強制性。但是《 聯合國 1997 年公約 》屬於一份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多邊國際條約,對正式加入該公約的國家具有法律約束力,締約國必須遵守公約所規定的權利與義務,惟中國不是締約國。 2025 年 7 月的國際重磅新聞,是 19 日中國總理李強宣布雅江集團投資 1.2 兆元,在雅魯藏布江 ( 簡稱 雅江 ) 建大壩,工程主要採取截彎取直、隧洞引水的開發方式,規劃建設 5 座梯級電站,發電量是三峽大壩的 3 倍;壩址就在海拔 7782 公尺的南迦巴瓦峰附近,為中印的未來埋下一顆「 水核彈 」的引爆裝置。 著名的西藏南迦巴瓦峰 APEC( 亞太經合會 ) 有 21 個會員經濟體,印度不是其中之一;但是,我在 2009 年 APEC 領袖會議遇到一位印度學者,他很憂心地說:「 印度的恆河可能會死 !」因為上游的中國對河流的控制,可能影響恆河的生態,甚至於枯死;他表示來參加這次會議的目的是,要找中國主席胡錦濤談。 因為印度三大電子廠曾經是我的客戶,印度駐台代表是我的好朋友;以前在新加坡設有據點,也結交了許多印度的朋友,他們在經商、或是學術的表現都非常優秀;所以,難得在 APEC 遇見印度人時,倍感親切而聊了起來。 他提到 2000 年的「 水核彈 」事件。 4 月 9 日 ,藏南波密縣境內的易貢藏布江峽谷附近發生大規模山體滑坡,超過 3 億立方米 的岩石從海拔 ...